【本】关于2023—2024学年本科生第二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生第二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本科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审条件

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同济大学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评奖条件参照《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大学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624日修正)的通知进行评选,具体各奖项参见各评定细则。评审办法及细则具体见学生手册及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

三、评审流程

(一)发布评审细则及通知。学院在同济大学一网通办-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发布奖学金评审细则,并通过学院官网发布评审通知。

(二)学生申请。社会活动奖学金需根据评选通知,由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其他奖项视全体本科生默认申请

(三)学院评审及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实践、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经学院评审后报送学校,由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全校公示后上报各颁奖部门。

四、时间节点:

2023-2024学年第二批奖学金评审包括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同济大学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部分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

()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采取学院线下评审,线上录入的形式。第二批奖学金具体分配名额已通过系统分配到各学院;

()2023-2024学年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申请材料递交起止时间2024118日(本周五)-1110日(本周日)下午1800

()学院排名前50%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初审公示起止日:2024118-1112日下午17003个工作日);

()第二批奖学金公示起止日:20241113-1115日下午17:003个工作日);

()学院拟推荐获奖学生网上录入:20241116-1117日;

()学院网上审核上报学校预审:20241120日。

五、其他说明

(一)同一评奖学年内,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相互不可兼得。其中,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学生个人如对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时间内向本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四平路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B219

联系电话:021-65983413 (郑老师)

联系邮箱:chenggui@tongji.edu.cn

附件:

附件1《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年6月24日修正).pdf

附件2《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pdf

附件3《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附件4《同济大学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pdf

附件5《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附件6《关于本科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等级认定的说明》.docx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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