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博士研究生柳然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5

关于对士研究生柳然拟作退学处理的

公示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同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100号)《同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等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

Ø 论文选题两次不通过;

Ø 中期(综合)考核两次不通过

Ø 学制内未通过中期综合考核:

Ø 课程考核不合格门数达到规定数量;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开学后2周之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

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每学期未按学校要求注册超过4周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或未按学校要求缴纳学费并履行注册手续。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士研究生柳然(学号2190084)现进入退学处理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王老师联系,电话:021-65982353-105,邮箱;19666185@tongji.edu.cn。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务科

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