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与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经学校认定为助学成才服务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符合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奖基本条件,参见《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奖学年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家庭经济情况需经过学校认定的助学成才服务对象);
5、参评学年中“形势与政策”课程成绩良以上,且评奖时不在违纪处分期内;
6、国家励志奖学金不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等政府类奖学金兼得。
三、申请材料要求
1、【电子版】书面申请一份,1000字;请在第一页显著位置注明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申请书内容主要为家庭困难情况详述,本人学习、工作与生活情况。
2、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要求:
(1)电脑填写,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不得改变表格原来格式,不得随意增减页数;
(2)手写签名或电子签;
(3)困难类型不填,由学校统一认定为准;
(4)填写“学习情况”一栏,只填写“该学年必修课程门数”、“及格门数”。其中,“实行综合考评排名”一栏,勾选“是”,其余不填。
(5)申请理由200字左右,内容概括家庭困难情况简述,本人学习、工作与生活情况简述及申请理由。
(6)推荐理由一栏暂不填写。
(7)院系意见不填。
四、评定流程
1、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交表日期:2024年9月6日(周五)下午17点前,将【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电子版】书面申请,两个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ggui@tongji.edu.cn,邮件命名为“申请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姓名+学号+年级+专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后果自负。
2、学院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申请者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最后形成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附件:
《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2019年7月16日修正).pdf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