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获得收入后选择全额或分期偿还。原则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一定是要经过助学服务成才对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结合2024-2025学年实际情况,现就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及放款工作作出以下提示:
一、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地方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计划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务必于2024年8月26日-9月3日上午11点前(建议8月28日前完成,有问题可退回修改),在all.tongji.edu.cn系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模块完成助学成才服务对象认定工作。
特别提醒:已经是助学成才服务对象的同学不要重复申请,以免影响后续资格认定。
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地方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录入及发放工作。请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获得纸质版贷款回执单的同学,尽快登陆all.tongji.edu.cn系统,通过“助学贷款”模块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具体流程可参见下图。
所有学生完成填报后,将纸质版回执单最迟于2024年9月9日上午11点前提交至学院学工办郑老师处021-65983413,回执单右上角标注学号、姓名、联系电话。友情提醒:线下提交纸质版回执单前务必确保线上信息已完成录入。
请特别注意,自2023年9月1日起,所有助学贷款全额均发放至学生本人关联的支付宝/对应申办银行的银行卡中。学生需在收到国家助学贷款后,自行缴纳学费、住宿费。
三、关于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及续办工作
(1)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学校统一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读学生,无需关心贷款续办相关事宜,中国银行将自动为学生进行新学年放款工作。
(2)2021年11月-2024年3月通过学校统一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读学生,需于2024年9-10月重新申请,具体要求见下条(三(3)条)。
(3)学校将于2024年9-10月(具体时间待中国银行通知)组织学生自愿新申请办理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地方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无法再次申请)。本次申请将全部通过中国银行APP线上申请,请同学们耐心等待通知。
温馨提示:为谨防电信诈骗,中国银行及学校不会通过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直接联系学生!已通过绿色通道或其他渠道完成学费缓缴,计划办理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耐心等候辅导员通知。all.tongji.edu.cn系统上的申请校园地贷款为无效按钮,请同学们不要点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