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关于 2024 级和其他年级研究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9

一、2024级研究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认定

1、认定标准:

研究生认定工作将家庭困难学生统一称作:研究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研究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实施依据可参考《同济大学助学成才 服务对象认定办法》(附件 1)、《同济大学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 法》(附件 2)

(1)属于以下群体的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为特殊困难学生,直接列为助学成才服务对象: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学生、农村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2)其他非特殊困难学生可参考评定标准(有特殊情况适当放宽标准):

研究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家庭人均年收入7920-13200(13200)【按家庭人均月收入660-1100(1100)标准换算】;或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 13200元,但存在其它实际经济困难

2、操作程序:

(1)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学生登录 http://myportal.tongji.edu.cn/,进入助学成才服务对象模块,完成“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填写;

(2)申请成为助学成才服务对象

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问卷填写完成后,申请成为助学成才服务对象,并承诺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将相关支撑材料,在系统内上传(如可直接列为的依据材料、助学贷款的依据材料等)。

(3)评审小组审核学生申请信息,并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的学生信息,提交校级审核。

(4)学生事务中心复核。

二、其他年级研究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认定增补或调整

1、若家庭困难但未受助,需申请助学成才服务对象,请按新生认定流程操作。

2、若受助中但家庭已摆脱困难,须取消助学成才服务对象身份,请及时联系学院负责研究生的郑老师,系统操作取消认定。

三、以上工作所需提交材料和截止时间

学生在线申请开放时间:826-93

若有疑问请于2024826-93日上班时间,联系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219(负责研究生的)郑老师021-65983413

附件1-关于修订《同济大学助学成才服务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同济大学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