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硕、博】关于开展2023年同济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及《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本年我校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以下合称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简介

我校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对象限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及经费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全日制港澳台侨学生学籍注册数分配。

二、奖项设置

1.奖励标准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

1)本科生奖学金:特等奖每人8000元,一等奖每人6000元;二等奖每人5000元;三等奖每人4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人20000元,一等奖每人10000元,二等奖每人7000元,三等奖每人5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人30000元,一等奖每人15000元,二等奖每人10000元,三等奖每人7000元;

2.奖励人数

根据教育部文件通知,我校此次可分别推荐:

1)台湾学生奖学金(14名)

本科生:一等奖候选人1名、二等奖候选人2名、三等奖候选人3名;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候选人1名、二等奖候选人2名、三等奖候选人4名;

博士研究生:三等奖候选人1名。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21名)

本科生:特等奖候选人1名、一等奖候选人3名、二等奖候选人4名、三等奖候选人7名;

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候选人1名、一等奖候选人1名、二等奖候选人1名、三等奖候选人3名;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及学院审核。有申请意向的同学可依据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务必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2.提交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将“附件1:同济大学港澳台侨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在读/入学考试成绩单(需教务部门盖章)、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复印件等),于20231124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ggui@tongji.edu.cn,邮件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本科/硕士/博士+申请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219郑老师处。逾期提交,视为放弃参评。

3.学校评审。学生处将会同学校港澳台办等组成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量学生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宁缺毋滥,择优推荐,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上报复核。教育部港澳台办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复核,审定后发放奖学金。

五、特别提醒

1.本年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相关信息发布授权 “同济大学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平台及“同济大学学生处”网站,敬请关注。

2.未尽事宜,请咨询学工办郑老师:021-65983413

附件:

附件1:同济大学港澳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pdf

附件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pdf

附件3: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