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申请书写作指南

来源:建筑与城规学院党建网发布时间:2021-06-27浏览次数:2604

根据《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支部工作指南》指导意见:

1、入党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

(1) 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 称谓:即入党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写在标题下的第一行,后面加冒号。

(3) 正文主要包括:

① 为什么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政治信念和入党动机,以及在这些方面思想变化的过程);

② 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写自己成长的经历、政治历史问题、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建议以《自传》的形式另外撰写,与《申请书》一并上交);

③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写其职业、政治情况、与本人的关系等,此项内容同样建议以《自传》的形式另外撰写,与《申请书》一并上交);

④ 怎样积极争取入党(主要写怎样争取、对待入党问题,以及怎样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入党和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4) 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一般另起一行,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内容作为结束语;

(5) 署名和日期。在结尾的右下方写上申请人的姓名,并注明申请的日期(按公历时间写清年、月、日)。

2、撰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的内容

(1)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入党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

(2)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用钢笔或黑色水笔撰写,不能存在勾画、涂抹等随意修改的情况,不能递交打印稿

(3) 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同时不能出现超前学习或严重滞后的内容

(4) 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5) 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追求华丽辞藻。

(6) 学习单位变动后,一般不需要再写入党申请书。

3、已在原学校提交入党申请书新生的材料转移

(1) 对于新入校的学生,如在原学校(单位)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来校后要及时向所在党支部说明情况,并请原学校(单位)党组织将《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转至同济大学,经审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方可延续接受培养教育,其申请入党的时间以转来的《入党申请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2) 如本人档案中无《入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或原学校(单位)不能提供原始《入党申请书》的,应重新递交申请书。此时,申请入党的时间以重新递交的《入党申请书》的落款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