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同济大学2023年春季大学生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建筑与城规学院党建网发布时间:2023-04-21浏览次数:615

各基层党(工)委、分党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经学校党校研究,决定于5月至6月举办同济大学2023年春季大学生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本次培训班采取理论教育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方式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批次

(一)培训对象:基层党(工)委、分党校研究确定的大学生发展对象。

(二)集中授课时间(暂定):

第一批:2023513日—514

(报名表截止时间:42617点)

第二批:202363日—64

(报名表截止时间:52117点)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参训学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始终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勇毅前行,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三、培训内容和学时

通过理论教育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培训,其中理论教育部分采用集中讲座授课的方式,共16学时,实践教学部分不少于8学时。完成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提交培训小结并通过考试后,方可进入考查环节。考核合格者,由同济大学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四、培训安排

(一)由各学习联盟根据指导大纲要求为学员购买教材;

(二)由党校在513-14日、63-4分别组织两天的集中理论教育培训,确定课表后会下发,各学习联盟做好考勤工作;

(三)由各学习联盟在4-6月之间,按照培训指导大纲要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实践教学,并做好学员学习和培训总结的提交和审核工作;

(四)由党校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制作试卷,并由各学习联盟在516日(第一批)、66日(第二批)自行组织线下考试和阅卷工作;

(五)各分党校于620日前将通过培训的名单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提交至组织部领取结业证书。各分党校举行结业仪式,颁发结业证书。

五、其他事宜

请各学习联盟秘书组配合党校做好本次培训的教学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督促各单位学员遵守培训纪律、端正学习态度、按时完成培训各个环节。

以学习联盟为单位汇总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反馈报名表(附件1、附件2)至学校党校邮箱:zzb@tongji.edu.cn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集中授课:党委组织部(党校),杨秋华、丁大增,65982807

实践环节:各基层党(工)委、分党校



 

                    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