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办理出国 (境) 停止党籍的程序

来源:建筑与城规学院党建网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21

根据《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支部工作指南》指导意见:

1、党员取得永久居留权并在国()外长期定居,或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未归,或加入外国国籍,一般予以停止党籍的处理。

1.1填写附件《同济大学党员出国()停止党籍审批表》(见附件1)。

1.2提供附件材料:

1)并附本人申请(若有),其中要写清楚联系方式,包括父母的,以便后期联系方便

2)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出国()学习研究超5年证明材料;

3)各级党组织审议的会议材料等相关材料。

1.3 审批表及附件材料一式四份,如您确不方便提供原件,也可提交电子版,但签名处需附上本人扫描电子签名。

1.4 审批表由所在党支部书记签字后,到学院学生党委办公室审核盖章。

1.5 上述材料齐全后提交学院党委审批,学校组织部备案通过后校党委组织部、基层党委、本人档案、本人各一份。

2、办理部门联系方式:

2.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及节假日除外)

    800-11301330-1700

2.2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学院学生党委办公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B219室,电话:021-65983413

学院党委办公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B225室,电话:021-65982448

学校组织部: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行政南楼417室,电话:021-65981463

3、说明:

预备党员出国(境)定居的,按党内有关规定,不再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资格不再保留。


附件1 同济大学出国(境)党员停止党籍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