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支部工作指南》指导意见:
1、党员取得永久居留权并在国(境)外长期定居,或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未归,或加入外国国籍,一般予以停止党籍的处理。
1.1填写附件《同济大学党员出国(境)停止党籍审批表》(见附件1)。
1.2提供附件材料:
(1)并附本人申请(若有),其中要写清楚联系方式,包括父母的,以便后期联系方便;
(2)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出国(境)学习研究超5年证明材料;
(3)各级党组织审议的会议材料等相关材料。
1.3 审批表及附件材料一式四份,如您确不方便提供原件,也可提交电子版,但签名处需附上本人扫描电子签名。
1.4 审批表由所在党支部书记签字后,到学院学生党委办公室审核盖章。
1.5 上述材料齐全后提交学院党委审批,学校组织部备案通过后校党委组织部、基层党委、本人档案、本人各一份。
2、办理部门联系方式:
2.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及节假日除外)
8:00-11:30,13:30-17:00
2.2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学院学生党委办公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B219室,电话:021-65983413
学院党委办公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B225室,电话:021-65982448
学校组织部: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行政南楼417室,电话:021-65981463
3、说明:
预备党员出国(境)定居的,按党内有关规定,不再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资格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