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李秋宇等16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来源:建筑与城规学院党建网发布时间:2026-10-26浏览次数:60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下同志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同意,下列同志被列为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序号所属支部姓名民族学号入党申请时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1研究生第一党支部李秋宇汉族25303212025090520251021
2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徐嘉豫汉族26100112021032920230420
3研究生第四党支部方千之汉族25300632025090720251012
4研究生第五党支部林芷彤汉族25301222021090420230328
5研究生第七党支部高敬一汉族25301982020100120210329
6研究生第八党支部陈子扬汉族24301282024092320250319
7研究生第八党支部李奕昕汉族25301392025090920251009
8研究生第九党支部马海玲回族25301802025090720251021
9研究生第九党支部武昭凡汉族25103412025091020251021
10研究生第十党支部梅宇汉族25301992019101720240330
11研究生第十一党支部黄雅凌汉族25103532025090920251022
12研究生第十二党支部朱虹谕土家族25302172025090720251021
13研究生第十三党支部彭一汉族25300902025091020251021
14研究生第十四党支部李一鸣汉族25300982025090720251011
15研究生第十四党支部陈彦卉汉族25300812025090620251011
16研究生第十六党支部程冬禹汉族25301912020092920230421

如对上述人员确定为发展对象有意见,请从本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总支部委员会反映。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以上同志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且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

联系人: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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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