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与学生教育培养工作深度融合,激励学生党支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学生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遴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激励全院学生党组织和学生党员在新时代奋楫扬帆、挺膺担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在册学生党员(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范围为我院学生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我院学生党支部。
(二)评选名额
1、 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原则上为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5%(比例不足1人按1人算);
2、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名额本科生党支部1个,研究生党支部2个;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名额本科生党支部1个,研究生党支部2个。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我要求严格。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3.服务意识突出。时刻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宗旨,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服务同学、团结群众,朋辈帮扶、友爱互助,带头弘扬正气,热心社会工作。
4.个人成果斐然。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
5.带头作用显著。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基层服务、科研攻关、文化传承、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展现爱国奉献、顾全大局、艰苦奋斗、担当作为等精神品质,团结带动周围同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媒体宣传报道。
(二)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应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
3.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凝聚本科生和研究生、促进校院中心工作、助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近一年多来(指2023年7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 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优秀学生干部”“追求卓越奖”等荣誉称号。
5.支部基础工作扎实,党支部工作手册撰写和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支部建设活动丰富,积极申报并完成学生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项目,积极举办微党课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在一个或几个方面表现突出并形成特色。
6.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学术科研、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研究生党支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本科生党支部特别是在党员发展、朋辈帮扶中有突出表现。支部或支部成员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7.近一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三)申报“优秀党支部书记”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2.连续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时间原则上应满一年以上。
3.在党支部建设方面成绩显著,所在支部原则上应达到先进党支部的要求,或所指导支部活动达到优秀组织生活案例的标准。
4.近一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5.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评选程序
1.支部推荐。各支部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参评“优秀共产党员”,自荐“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2.综合评审。学院学生党委集中评审,确定院级最终拟表彰名单。
3.表彰宣传。学院学生党委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支部在推荐和评选工作中要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推选参评党员,并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2.充分挖掘典型。各支部要广泛挖掘支部和党员先进事迹,确保推荐的先进典型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共识的过程。
3.材料提交规范。请各支部于2025年1月8日17点前,将电子版(推荐表、事迹材料、候选人2-3张高像素个人工作照和活动照、候选支部2-3张高像素集体照和活动照)以“支部名+党建评优”为标题发送至邮箱:20094@tongji.edu.cn。
附件:
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2.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
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4.学生党员事迹材料撰写范本
5.学生党支部事迹材料撰写范本
6.学生党建工作创建标准
中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所有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