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办理流程

来源:建筑与城规学院党建网发布时间:2021-06-28浏览次数:2307

根据《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支部工作指南》指导意见:

1、组织关系转入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和少高计划(非在职)研究生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同济大学,具体做法如下:

1.1 现党组织关系在外省市转入组织关系转接办法:

(1)外省市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直接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委员会”(非同济大学党委),转移至的具体单位请写“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介绍信由本人在报到时直接递交学院。

1.2 现党组织关系在上海市转入组织关系转接办法:

(1)原单位党组织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操作,转入党组织为“中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委员会”(非同济大学党委);

(2)介绍信或报到告知单(如有)由本人在报到时直接递交学院。 

1.3 本校学生党员继续本校升学深造的组织关系转接办法:

(1)如果跨院系攻读研究生,由原单位党组织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操作,转入党组织为中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委员会。转入学院核查党员材料无误后,办理组织关系接收;

(2)凡继续留在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无需开具介绍信,我院组织员将统一进行组织关系内部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