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来源:建筑与城规学院党建网发布时间:2022-05-24浏览次数:1535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毕业生党员离校,必须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原则流程

(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毕业生党员必须要向工作单位询问要转入的党组织(必须为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的全称,不是总支、支部,也不是没有党委的人力资源部等

(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请将自己的党费交至转出当月

(三)登录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毕业生离校系统https://oa-caup.tongji.edu.cn,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意:所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以便后续手续办理。相关负责人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后,可进入后续流程:

1)若是转往本院其他支部,填好转入党支部名称,学院将根据填报支部信息进行转移,无需本人办理,请尽快与党支部书记联系报到。

2)若是转往校内其他单位,需询问好接收单位的党委名称,待学院开具电子版校内组织关系转接单后,将在系统中上传电子版,请及时下载并交给新单位报到。

3)若是转往上海市的,需询问好“与党管系统内名称一致”的党委抬头,学院将根据抬头信息在上海市党员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转移,本人需尽快到新党组织报到(一般30天内),并请对方在党管系统上进行接收,否则手续将视为未办理完成,如对方单位要求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在离校系统中登记,视疫情情况寄送快递,或委托他人领取。

4)若是转往外省市的,介绍信抬头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一般为党委),去向为最终接收本人组织关系的具体单位。学院将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扫描版上传至毕业生离校系统中,可自行下载并到单位报到,新的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后,请本人务必将盖好章的介绍信回执联拍照后发送到邮箱dangyuan2448@126.com。如新的党组织需要纸质版介绍信,请在离校系统中填写好个人邮寄地址、联系方式、是否需要纸质介绍信等信息,视疫情情况寄送快递,或委托他人领取。

2、组织关系去向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应当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文凭及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除以上证件外,同时还应当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相应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本市居民区党组织不再接收就业年龄段党员的组织关系,居民区党组织只接收在居民区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及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

(三)大学毕业生党员自主创业的。应当将组织关系转往其自主创业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所属“两新”党组织,或街镇党组织(或党建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

(四)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填写附件《同济大学出国境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及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党组织指定联系人,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详见:http://webplus.tongji.edu.cn/cgdjw/ee/00/c19803a192000/page.psp

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如您在党的组织生活或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也可致电:

学院组织关系转接咨询电话:021-65982448(范老师、丁老师)

校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21-65981241(余老师、张老师)

全国党员服务热线:12371(外省市加拨区号)

在上海的每个区县及街道(社区)、乡镇都设有党员服务中心,可登陆网页进行查看并咨询

http://www.shjcdj.cn/djWeb/zhuanti/dangjianfuwu/detail.html

  

中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委员会

2022520

 


附: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常见问题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文件规定为准)


一、我工作的企业(单位)没有党组织,怎么办? 

学生在外企就业或所在企业无党组织的,①可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公司是否有挂靠的党组织;②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

二、用人单位只有党支部或党总支,但没有党委的机构,怎么办?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时必须问清楚转入的党委名称,可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询问上级党委名称,将党员关系转入上级党委。 

三、在上海就业或学习的党员介绍信抬头怎么写?

1、凡是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介绍信的抬头可以开具有党员发展权限的基层党委名称。

2、凡是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毕业生党员,如果其单位没有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其单位挂靠的党组织;若单位也没有挂靠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

3、如果个人档案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中共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新经济组织委员会”。

4、如果个人档案挂在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中共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委员会”。

5、如果个人档案挂在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中共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委员会”。

6、在上海其他高校学习或工作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XXX大学XXX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名称”。

7、在本校读硕博或留校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不需要转出学校,由二级党组织相关负责老师完成转接工作。

以上抬头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去往党组织的要求为准,但抬头至少是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的名称。

 四、到外地就业或学习的党员,介绍信抬头怎么写?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外省市的,可与对方党组织取得联系,确认好抬头。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外省市抬头一般可填写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名称。

五、我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怎么办?

转接组织关系应当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文凭及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除以上证件外,同时还应当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相应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本市居民区党组织不再接收就业年龄段党员的组织关系,居民区党组织只接收在居民区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及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

六、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就业单位有变化,怎么办?

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就业单位有变化的,需重新开具党员介绍信的,本人应持原介绍信、本人有效证件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二级党组织办理更改手续,若委托办理的,要有委托书,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办理。

七、如果组织关系已转往甲单位后不久换了新的乙单位,怎么办?

这种情况可直接由甲单位开出介绍信转往乙单位,不需要回学校办理。

八、毕业后个人入党材料放在哪?

正式党员的材料全部归入学生个人档案,毕业后由二级党组织根据学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上所填的档案所在地址将学生个人档案转出。若毕业后,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校转正的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后,由学院通知学生党员来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及党员档案的转移工作。